婚庆礼仪服务合同
合同编号:
签订地点:
签订日期:_年月_日
甲方(委托方):_
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联系电话:
通讯地址:_
乙方(服务方):_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联系电话:
通讯地址:_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甲乙双方在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基础上,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婚庆礼仪服务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
第一条 服务内容
1.1 婚礼日期:_年月日
1.2 婚礼地点:
1.3 服务项目(详见附件《婚庆服务项目明细表》):
(1)婚礼策划:
(2)现场布置:
(3)婚礼主持:
(4)摄影摄像:
(5)化妆造型:
(6)婚车租赁:
(7)其他:_
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
2.1 本合同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(大写):元整(¥元)。
2.2 支付方式:
(1)签订本合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(不低于总费用的20%),即¥元;
(2)婚礼前日,甲方支付中期款人民币元,即¥元;
(3)婚礼结束后日内,甲方支付尾款人民币元,即¥__元。
2.3 乙方收款后应向甲方开具相应收据或发票。
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
3.1 甲方应按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用。
3.2 甲方应于婚礼前__日向乙方提供婚礼流程、宾客名单、特殊要求等必要信息。
3.3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现场布置、彩排等工作。
3.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。
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
4.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附件明细提供婚庆礼仪服务,确保服务质量。
4.2 乙方应于婚礼前__日与甲方确认婚礼流程及细节,并进行彩排。
4.3 乙方应保证所用设备、器材安全可靠,服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。
4.4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物品,并在服务结束后归还。
4.5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支付费用。
第五条 违约责任
5.1 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,每逾期一日,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_%向乙方支付违约金;逾期超过_日的,乙方有权解除合同,定金不予退还。
5.2 乙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,应承担相应责任;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应予以赔偿。
5.3 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,由该方承担违约责任;双方均有过错的,各自承担相应责任。
5.4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,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,已支付费用应合理退还。
第六条 争议解决
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第七条 其他约定
7.1 本合同附件《婚庆服务项目明细表》为本合同组成部分,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7.2 本合同一式二联,甲乙双方各执一联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7.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(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签字/盖章):
日期:_年月_日
乙方(签字/盖章):
日期:_年月_日
(以下为二联收据部分,每联均需填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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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庆礼仪服务收费收据
收据编号:
今收到(甲方)交来婚庆礼仪服务费人民币(大写):元整(¥元)。
收款方式:□现金 □转账 □其他
收款事由:□定金 □中期款 □尾款 □全款
备注:
收款单位(盖章):
收款人:
日期:年月_日
(第一联:客户联 / 第二联:存根联)